女大学生就业遇三歧视:性别、怀孕和年龄歧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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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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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青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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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
2008-05-28
近日,南京人才大厦里的一场毕业生招聘会如南京火热的夏季一样火爆,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实践分队带着“女毕业生的性别歧视”的研究课题,现场调查女毕业生就业的状况:
第一,性别歧视。在人才大厦招聘现场,有些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明明写着男女都适合,但就是招男不招女。调查结果显示,在同等条件下,企业通常优先录用男生,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百般挑剔,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不合理要求,甚至还在是否恋爱问题上大做文章。
第二,怀孕歧视。生育是女性天经地义的社会责任,但有些单位就是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的社会成本。许多公司的老板直截了当地掐着指头算成本:“女大学生进公司没几个月,就怀孕生子,起码要耽误两年时间,企业明摆着不合算。”因此,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,有的用人单位在最后签约时,还额外要求女毕业生工作后三到五年内不得生育。
第三,年龄歧视。在招聘现场的调查中,同学们发现,用人单位招女性,大多要求年龄在22岁以下,且未婚。这样,在某种程度上,对年龄偏大的女毕业生也造成了就业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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