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统计局:过去五年失业率未突破4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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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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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
2007-09-22
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《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三:就业规模持续稳步扩大》。报告指出,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工作呈现五个明显特点:
一是全国就业总量稳步增长,新增就业人数继续增加。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,年均增加665万人。城镇就业增长持续高于全国,其就业人员占全国的比重从2002年的33.6%上升到2006年的37.1%.2003年至2006年,全国每年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859万人、890万人、970万人和1184万人,其中2006年新增就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。2002年至2006年,有2000多万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,其中有530多万人是再就业的困难群体。
二是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,第二、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继续提高,制造业、批发和零售业增加人数最多。第一、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2年的50.0比21.4比28.6转变为2006年的42.6比25.2比32.2.
三是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继续减少,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大幅增加。2006年末,城镇国有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7417万人,比2002年减少了1074万人。2002年至2006年,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共吸纳就业4387万人,年均增加近1100万人,超过了同期城镇总的就业增加量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,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更成为当前提高全社会就业率,缓解城镇就业压力,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。
四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止降回升。随着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,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从1996年起开始减少,到2002年减少到10985万人。2003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出现止降,2004年起开始回升,到2006年末,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已经回升到11713万人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止降回升,表明我国在就业总量保持增加的同时,就业质量也已经有所提升。
五是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各项扩大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,2002年至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.0%~4.3%的较低水平。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,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,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