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省公开招录101名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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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赵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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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
2007-08-28
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,我省将为各设区市公安局招录101名公务员(人民警察),其中石家庄35人、邯郸3人、邢台1人、衡水2人、沧州7人、保定19人、廊坊11人、唐山18人、秦皇岛3人、承德1人、张家口1人。
招录对象为2007届公安部直属公安警察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。
有意报考者可于8月25日8∶30—28日17∶00,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(www.hebpta.com.cn),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,经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,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7∶00。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,于9月4日—6日自行下载并打印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确有困难无法完成报名缴费的,可于8月28日—29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考处(石家庄市师范街南端路西),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。
现场报名时间为,8月29日—30日;报名地点为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(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)。报考者携带本人《毕业证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。
省人事厅有关人士提醒说,报考者只许报考一个职位,不得重复报名。报名实行自律制度,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考录资格。
记者了解到,9月7日,在石家庄市举行笔试。笔试包括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两科。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,考生可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免费下载《设区市公安局招录公务员(人民警察)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。
9月14日,笔试成绩、笔试合格分数线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公布。面试时间为9月21日。笔试面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÷2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,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,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。
经批准录用为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人员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按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评授警衔。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