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BM再遭员工起诉 每周工作超40小时无加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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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
2007-08-02
继今年5月遭到前员工起诉后,IBM近日又遭到3名销售员工的集体诉讼。原告称,他们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,却没有获得加班费。
对IBM提起集体诉讼的3名销售代表分别是约翰.本尼特(John Bennet)、比尔.格雷厄姆(Bill Graham)和皮特.斯坦格(Peter Stanger)。他们本月初向美国东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,称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8小时,每周超过40小时,却从没有收到加班费或休假机会,甚至连进餐时间都无法保证。
IBM则称,公司仅以销售额为标准向销售人员支付薪酬,并不考虑工作时间长短。目前还不清楚这3名原告是否仍为IBM员工。该诉讼争论的焦点是:3名原告是否有资格获得加班费。通常美国企业高管不拿加班费,但原告称,IBM销售专家并不是主管身份,因此他们有权获得加班费。
今年5月,IBM前销售代表汤姆.曹(Tom Chau)在加州起诉IBM,原因也是IBM没有支付加班费。汤姆.曹计划在全加州境内集体起诉IBM.IBM称,如果汤姆.曹胜诉,则公司需为此支付500万美元赔偿金。